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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商的管理条例和执行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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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立渠道经销商合作关系 |
| 公司渠道业务部门负责发展核心经销商。符合公司制定的核心经销商的条件,可以成为公司的核心经销商,取得和分享渠道通用产品市场发展的收益。公司认为核心经销商对公司产品渠道销售的专注程度越高;收益越大;知识水平,服务能力和产品通路能力越强;价值越大。公司制定的渠道管理政策及产品渠道销售政策将以此作为原则予以遵循。 |
二.渠道核心经销商确立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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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
- 经营范围应包含"计算机外设"(或相关)内容
- 至少有2名(含2名)以上专职Star微型打印机销售人员;2名(含2名)从事产品技术服务人员;并接受过Star微型打印机相关培训
- 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 根据具体产品经销合作业务,承诺一定的年度产品结算额
- 接受公司关于Star渠道通用产品的价格体系与渠道管理的政策,同时接受公司渠道管理部门的业务及工作考核
- 愿意与公司签署书面经销商协议,承诺一定的销售目标,并愿意保持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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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申请成为渠道经销商的流程 |
1.获取Star微型打印机经销商申请单(详见附件一),并填写详尽
2.公司在得到有关合作意向的信息后,安排渠道业务人员或经理人员负责联络,洽谈具体业务合作事项ua 进行实地审核
3.提供申请材料应包含但不仅限于下述限于下述资料: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税务登记复印件
公司简介及发展状况
4.经过公司渠道管理总部认证后,与渠道业务部门签署产品经销协议
5.获得特定区域渠道产品的经销授权,成为公司产品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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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渠道区域部署 |
就目前而言:首批之核心经销商团队应当覆盖中国区所有的省会城市,直辖市,公司将适时的在公司网站上公布核心经销商分布情况,名单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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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可视卡加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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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 Star微型打印机经销商申请表(点击浏览) |
| Star微型打印机经销商申请表(点击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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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果上面你有不明白之处,请联系我们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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